耿丹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发布时间:2011年3月7日 16:19:37 浏览次数: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可享受为期3年、每年8000元的税收减免政策。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也下发文件,要求各高校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这些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
我院就业指导中心积极落实市教委的工作部署,在各系毕业生中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目前已有7名学生顺利通过北京市教委的审核取得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帮助广大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跟踪学生的创业进展,不断推进我院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就业指导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