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休学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0-5-4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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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6学年),可分阶段完成学业。 1.办理因病休学,须附学院或学院指定医院诊断证明。 2.办理公派出国,须附出入境中心签字盖章证明;办理因私出境学习,须附对方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翻译件及复印件;办理出国探亲等,须附对方邀请函等相关证明。 3.学生填写此申请表后,按表格顺序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将申请表交回教务处,并领取《学生休学程序单》办理休学离校手续。 4.学生复学应于复学学期的前一学期结束前3周内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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