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丹学院党委在烈士纪念日开展缅怀耿丹烈士活动

发布时间:2016年9月30日 16:07:26 浏览次数:

    2016年9月30日,是我国第3个烈士纪念日,耿丹学院党委在耿丹铜像广场举行庄严的纪念活动,以此缅怀英烈,仰望崇高,砥砺前行。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永军,党委副书记沈自友以及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沈自友副书记代表学院党委致辞,他强调耿丹学院是一所传承革命精神的大学,是以革命先烈耿丹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大学。希望广大学生们要珍惜这美丽的校园、美好的环境和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积极锻炼,懂得当代大学生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创造未来美好生活,履行好当代大学生的职责。



   在活动中,学生代表傅博文同学宣读缅怀耿丹烈士祭文,表达对先烈的追思和努力学习、工作的决心。随后,活动现场的师生们为耿丹烈士敬献了鲜花,并集体向耿丹烈士默哀一分钟,深切缅怀教育家、革命家、留英博士――耿丹烈士。决心继承烈士遗志,共同寄托对耿丹烈士的哀思。


   缅怀先烈纪念活动旨在引领广大耿丹学子学习和继承革命先烈自强不息的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优秀的当代大学生。此次活动对青年学子的成长、师生党员思想的提高,以及校园文化的积淀都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学院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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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有利于把我国尊崇烈士的活动组织得更加隆重,把敬仰烈士的文化建设得更加规范,把缅怀烈士的心理熏陶得更加强烈,把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品质培养得更加深厚。而之所以选择9月30日,是因为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


    在烈士纪念日,以国家的名义赋予追思英烈以神圣性,是最大限度上对民族精神与价值的彰显,对于在国家和世界范围内整合中华民族的集体认同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